[导读]泰勒认为,互联网创建的初始阶段同时包括了由美国政府资助项目以及施乐PARC研究中心进行的相应工作,因此很难说是哪一方单独发明了互联网。
腾讯科技讯(中涛)北京时间7月27日消息,美国知名IT杂志《连线》近日刊登评论文章,对《华尔街日报》前发行人戈登·克罗维茨(Gordon Crovitz)所谓施乐PARC研究中心发明了互联网的观点进行了反驳,称互联网的发明权其实应归属于美国政府而非企业机构或个人。
以下为文章全文:
究竟是谁发明了互联网?
克罗维茨周一在一篇文章中,对业界已有观点提出了质疑,并认为施乐PARC研究中心的历史功绩,并不仅仅是发明了受到公众喜爱的个人电脑。
美国总统巴拉克·奥巴马(Barack Obama)前不久表示,互联网实际上是源于美国政府创建的一个研究项目。对于这种说法,克罗维茨表示了异议。
克罗维茨的观点是:施乐必须发明互联网,因为施乐等不及这项工作由犹豫不决的美国政府部门来完成。因此施乐聘请了技术专家罗伯特·泰勒(Robert Taylor)来负责其事。上个世纪60年代,泰勒曾是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(ARPA)信息处理技术项目负责人,后来他加盟施乐,并出任PARC计算机实验室主任。
克罗维茨在文章中写道:“如果美国政府并没有发明互联网,那么发明权究竟应该归谁所有?答案是应该归属泰勒离开ARPA后所加盟的施乐公司。”